【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

【非選題】
一、請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並回答下列問題: 
(1)張三為臺北市人,其在民國 100 年之所得資料如下:在臺灣地區有薪資所得新臺幣 100 萬元、出售土地一筆獲利 240 萬元,收到其乾爹對其贈與 200 萬元及順利公司對其贈與 90 萬元。同年,在美國、新加坡、大陸地區亦有所得,折合新臺幣分別為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試問張三 100 年應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為多少?(10分) 
(2)大安公司之總公司設在臺北,分公司設在美國,100 年度總公司因營業而獲利之所得為新臺幣500萬元,另有出售土地一筆獲利240 萬元,收到董事長的乾爹對大安公司的贈與 200 萬元及順利公司對大安公司的贈與 100 萬元。大安公司在美國分公司所得 350 萬元,分公司已納美國所得稅折合新臺幣為 70 萬元,大安公司 100 年度在臺灣之暫繳稅額為 12 萬元。試問: 
(1)大安公司在美國所繳之稅,可在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中扣抵之數為多少?(5分) 
(2)大安公司應自行向公庫補繳納我國100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為多少?(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