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技檢◆就業服務-乙級題庫

【非選題】
九、依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而依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智力測驗與心理測驗屬隱私資料之範疇。因此,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除非是「就業所需」之心理測驗(含智力測驗),否則雇主不得要求求職人或員工填寫心理測驗。以工業與組織心理學的觀點而言,所謂心理測驗是「就業所需」或「非就業所需」,端視該測驗是否具有恰當的效度檢驗(validation),請問:檢驗是否「就業所需」時,常使用哪幾種效度檢驗方式?(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