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國洗錢的過程及特性
1.洗錢的過程分為三階段:
(1)第一階段:移動犯罪直接關聯的基金。
(2)第二階段:掩飾移動痕跡,擾亂執法者的追查。
(3)第三階段:使移動至他處的資金在回到犯罪者的手中。
2.洗錢的特性:
(1)第一階段:洗錢的初步階段,是把犯罪所的透過多種館滲透,特別是現金交易零售、服務業及高價物品交易市場等,如黃金、珠寶、藝術品等。
(2)第二階段:轉移至海外合法金融體系的資金,在加勒比海地區、太平洋島嶼等地區進行境外洗錢。洗錢者經常以境外信託的方式藏匿及保護黑錢。
(3)第三階段:就是使整合漂白...
(3)第三階段:就是使整合漂白國的錢並使之便於使用,經由借貸或境外銀行發行之信用卡將資金弄回自己手上。
(二)國際洗錢的防制,重要之方案和措施。
1980年代後期,國際上會開始建構國際反洗錢機制,1988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及影響精神物質公約及有處理犯罪之不法利益的相關條文。以下列舉幾項重要方案與措施:
1.「巴賽爾銀行監督委員會」要求銀行承擔預防洗錢的責任,向銀行提出三項指導方針
(1)辨識客戶身分
(2)銀行遵守洗錢規範,與執法者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3)辨識客戶身分作業是反洗錢機制的核心,也是反洗錢技術中的熱門話題。
2.「防制洗錢金融工作組織(FATF)」由G7七大工業國在巴黎召開高峰會議時決議設立,研究洗錢技術及趨勢,並提共各國洗錢防制機制,透過相互評等的過程來改善各國的立法品質與執行效果,並對防制措施未加完善的國家予以建議。
3..「艾格蒙聯盟」主要是由各國金融情報中心所組成,屬於功能性的非官方國際實體,該組織不涉及任何政治上的議題。此聯盟成立之目的在於加強各會員國之間洗錢情資交換及合作打擊洗錢,並鼓勵各國相互簽訂情資互交換合作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