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題庫

【非選題】
四、甲經常受 A 霸凌而痛苦不堪,乃向友人乙訴苦,願意提供新臺幣 10 萬元代價,僱 請黑道兄弟殺害 A,以資報復。乙同情甲之處境,以甲所提供之新臺幣 10 萬元僱 請丙殺 A。丙前往 A 住處後,卻將 B 誤認為 A,而將 B 殺死。試問:甲、乙、丙 三人之行為應如何論處?(25分) 參考條文 刑法第 271 條:「Ⅰ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Ⅱ前項之未 遂犯罰之。Ⅲ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6 條:「Ⅰ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Ⅱ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 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