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

【非選題】
26.一、 甲向乙承租新建完成且取得使用執照,但閒置已久的住宅一樓空間,擺設六張桌椅經營冰果飲食店,並開始對外營業,因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未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即變更使用類組之規定,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得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試問本案建築物所有權人與使用人各承擔何種之法律責任?主管機關決定裁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時,作為判斷依據之法律原則為何?主管機關得否一併處罰所有權人與使用人?行政罰法所規定之併罰於本案是否有適用?其他法律有無類似之併罰規定?(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