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

【非選題】
一、關於自然人出生,通說採取獨立呼吸說。有人認為,其實完全露出說比較科學,理由如下: 呼吸固然為生命存在之特徵之一,即使呼吸停止亦不得謂為死亡,特別是在當今醫學較發達的今天。所以就算採取獨立呼吸說,該生命開始之時應該溯及于自出生完了時。假設A出生於一月一日,但由於A體質衰弱,等到一月二日才開始獨立呼吸,如果按照獨立呼吸說,A於二日起才取得民事權利能力,顯然與出生這一客觀事實不相符合,從而得出獨立呼吸說不及完全露出說那麼更利於保護胎兒的權益。請問你同意這種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