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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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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育部:國教研習鼓勵不懲罰

發表于: 2013/09/12


部分縣市傳出祭出考績,懲處不參加十二年國教研習的教師,教育部今天強調應採「鼓勵」而非懲罰方式,並呼籲教師參加研習。
為了推動十二年國教,教育部要求全國中小學教師都得參加5堂、18小時的研習,但傳出部分教師遲遲不願參加,台中市教育局、高雄市教育局決定,沒參加的教師年度考績不得甲等,引起反彈。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有些研習課程口碑實在太差,甚至內容已跟不上政策變化,還在用去年的版本。他認為研習是教師的義務,也鼓勵教師多進修、瞭解政策走向,但應有自主選擇權,現在有太多的進修管道,例如台北市中正高中舉辦自主研習,成效備受肯定。
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則認為,政府要推動重要政策,教師必須參與,18小時是最基本的學習,如果連這樣都要抗拒,十二年國教很難成功。他也贊成用考績來迫使教師參加研習,「否則行政單位實在拿不出什麼辦法。」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黃新發表示,十二年國教要成功,第一線教師是關鍵,希望教師能夠配合,瞭解政策的改革。
至於是否該動用「考績」?黃新發表示,原則上應採「鼓勵」的方式,畢竟強迫會使人缺乏興趣,縣市政府應讓研習時間多點彈性,方便教師自由選擇合適的時間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