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大一下
阿摩第 4 期
60972枚
 0 

【高中】未替研究助理投勞健保 14所大學遭檢舉

發表于: 2013/11/07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6)日早上到勞委會抗議,列舉14所未替研究助理投保勞健保的公私立大專院校,痛批這些學校剝削身兼勞工身分的學生,並將38名長期兼任各種助理工作與工讀的大學生、碩博士生對校方提出的檢舉書,當場交給勞委會,勞委會也承諾將在1個月內針對此事調查、開罰。
今天來到勞委會現場的,有台大工會、交大勞權小組、世新勞權小組等將近10位學生,拉著布條並高喊「學校欠我勞健保」。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表示,開學前的9月13日就曾針對此事召開記者會,但現在都快到期中了,作為雇主的校方還是沒有改善;她也強調,從經濟上的從屬關係去實質認定,學生的身分不妨礙與校方確實存在的雇傭關係,學生當然也是勞工。因此,高教工會目前募集到38名檢舉人、累積64筆案例,對14所公私立大專學校提出檢舉。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胡清雅指出,這38位具名檢舉者都是大學生和碩博士生,長期在校兼任各種助理工作、工讀,總累積工作月數高達803個月,根據高教工會的計算,這14所校方至少導致他們晚年被虧損760萬元的勞保年金;若1名兼職助理月領8000元,這38人被虧損的勞退金則高達41萬元,而且,若資方作為投保單位,比起這38人自行投全民健保的費用,可省下35萬元,如今校方不替研究助理投保,等於害他們溢繳健保費。
胡清雅表示,對校方提出檢舉的這38名學生,除了擔任計畫型兼任研究助理之外,更兼任教學助理、獎助學金工讀、校內處室工讀生等,可謂填充了底層學術的生產勞動,承擔各式各樣的庶務、雜務,等於是校方可以「彈性化使用」的廉價勞動力。然而,校方卻不承認這些學生作為勞動者的事實,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第73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4條,惡意剝奪他們的權益。
除了勞委會未善盡監督之責外,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則痛批教育部瀆職,他說,教育部今年7月10日就收到勞委會的發函,被指示要協助學校,替全時或部分工時的勞動者辦理勞工保險或全民健保,但教育部卻帶頭忽視這道行政命令,以至於全國超過8萬人的兼任助理與國科會臨時工,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保任何的勞健保,害學生損失的不只是勞動年資,就連作實驗出意外時,都沒有任何保障。
對於這場抗議,勞委會勞保處副處長鄧明斌代表出面接下檢舉書,並當場承諾會在1個月內對被檢舉的14所公私立大專院校徹查、開罰。
高教工會今天檢舉的14所大專院校包括:台灣大學、政治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成功大學、師範大學、中正大學、中山大學、台灣藝術大學、高雄醫學大學、彰化師範大學、輔仁大學、長庚大學、世新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