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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矽谷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矽谷國民中小學 101 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發表于: 2012/05/24 |
矽谷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矽谷國民中小學 101 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壹、 依據:
一、 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貳、 甄選科目及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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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公告時間、方式及地點:
肆、
即日起(含例假日)公告於本校網站(www.sagor.hc.edu.tw),新竹市教育網站 (www.hceb.edu.tw),1111 教職網(teacher.1111.com.tw);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 下載使用。
報名日期、方式:
一、 日期:自即日起至 100 年 6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 方式:
1.郵寄至 300 新竹市東區藝術路 2 號 人事室收。 2.親自送至本校人事室。
伍、
一、 中華民國國籍具合格教師資格。
二、 各科教師具教學經驗者尤佳。
三、 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有關法令規定資格者。
四、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 之情事者。
報名資格:
陸、 報名表件:(請將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依序用迴紋針別好) 一、 填具報名表、准考證。
(一) 繳交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式二張(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 證上)。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考試當天查驗正本)。 二、 本人親筆手寫自傳。
三、 其他證件證書影本。
1. 合格教師證書影本(於考試當天查驗正本)。 2. 學歷證件影本(於考試當天查驗正本)。
3. 經歷證明影本。
4. 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四、 填繳切結書。
柒、
一、 初試(書面資料審查)無需費用。
二、 複試(口試及試教)新台幣 500 元正,於應試當日報到時繳交。
報名費:
捌、
甄選方式:
一、 初試(書面資料審查):初試通過者參加複試。
二、 複試(口試及試教):擇優錄取。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定時間口試、試教。參
加甄選教師須於當日考試前 30 分鐘完成報到、繳費手續,逾時未完成者, 取消考試資格。
參加複試者將以電話及 E-mail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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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基本認識、課程教 學、班級經營、儀表態 度、表達能力、品德修 養、服務抱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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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甄選地點:本校 壹拾、 錄取名額:
國中教師各科正取 1 名,擇優備取。 國小教師正取 4 名,擇優備取。
壹拾壹、 錄取名單公告:
101 年 7 月 5 日下午 18:00 前公佈於本校網站。
壹拾貳、 附則:
一、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學分證明文件等,如於錄取後發現偽造不
實者,本校會將註銷其資格,如涉及刑責,自行負責。
二、 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報名時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1.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2.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
三、 本校所定之考試日期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政府權責機關宣佈停
止上班上課時,將另定考試時間。
四、 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 X 光透
視);如體檢不合格、患有傳染病或未繳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取消資格。 五、 經甄選錄取者,如逾期未應聘,將取消其聘任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備
附件一
矽谷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矽谷國民中小學 101 學年度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考類別: 國小部教師 國中部教師
領域 准考證號碼:
婚姻狀況
子 女
相 片
通訊 住址
姓名
性別
E-mail
身分證 字號
出生 年月日
已婚 未婚
男 人 女 人
請務必書寫端正,以防錯失重要訊息!
電話 (手機) (日)
現職 學校
學歷
言語 能力
教師 證書
主要 經歷
各項 敘獎
(夜)
職稱
兵役 □已 □未
當兵
英語能力 聽—精通中等 略懂 讀—精通中等 略懂
台語 客家語 日語 其它
說—精通中等 略懂 寫—精通中等 略懂
種 類 及 科 別 登
曾服務之學校
記 機
職稱
關 登
記 日
起迄年月日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期 證 書
年資小計
字 號
離職原因
身分證正面影本 黏貼處
身分證背面影本 黏貼處
附件二
矽谷學校財團法人 新竹市矽谷國民中小學
101 學年度教師甄選 准考證
照 片 黏 貼
姓名:
國小/ 國中科別: 編號:
繳交甄選報名費 500 元
注意事項:
1.准考證於報到繳費後領取。 2.考試時,請攜身分證或健保 IC 卡。 3.請自行黏貼照片並書寫姓名及科別,編號由本校填寫。
收費章
附件三
自 傳
內容:(請依下列項目依序撰述,請親筆手寫;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1.個人及家庭狀況 2.專長及興趣 3.求學 4.經歷 5.獎勵及績優事蹟 6.訓練進修 7.教學特色 8.未來對本校工作配合及自我期許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報考矽谷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矽谷 國民中小學 101 學年教師甄選,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無異 議放棄錄取資格外,並願負刑責暨放棄申訴抗辯權。
一、 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三
十三條各款規定情事。
二、 所提有關證明文件有偽造不實情事。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份證字號:
通 訊 處:
電 話: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