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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102學年度第2學期大專學雜費調漲申請案收件情形說明

發表于: 2013/12/17


教育部表示截至本(13)日下午5時為止,共有實踐大學、大葉大學、淡江大學等3校提出102學年度第2學期擬調漲學雜費之申請。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各校須審酌財務狀況、助學機制及辦學綜合成效,並完備「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後,始得提出申請。教育部於接獲學校申請案後,將先確認申請學校是否符合學雜費調整資格條件,再邀集相關機構、學者專家、學生及家長代表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各校申請案,預定於103年1月中旬前公告審議結果。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重點如下:
(一)審議指標:須符合「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指標」等規定。
(二)審議程序:經由校內「資訊公開」及「審議公開」等程序研議學校學雜費調整事宜,並於學校首頁學雜費專區公布校務發展、財務規劃、經費使用及學雜費具體規劃情形,校內研議過程應有學生代表參與,並須向學生公開說明,設立意見陳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