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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發傳單罵同業 儒林判賠

發表于: 2014/03/06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中數學名師、「中儒林」補習班前負責人李慎廣(自稱「卓澔」),不滿同業「儒林」補習班登報、發傳單指他「魔鬼的嘶吼」、「偽君子」、「指鹿為馬」等,提告索賠,最高法院判決「儒林」補習班及4位主管,共需連帶賠償60萬元及登報道歉,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100年5、6月間,「儒林」補習班實際負責人魏宏泰及主管張鎮麟、陳志超、吳曉雯,因與李爭奪補教市場,彼此還有財務糾紛,魏等人以「儒林」補習班名義,在報上登半版廣告罵李,還在補習班散發文宣指責他,害李名譽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