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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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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

發表于: 2012/06/02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施行細則、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教師甄選進用要點。



二、甄選類科及員額:國文科3名、英文科2名、數學科3名、物理科1名、化學科1名、生物科2名、地理科1名、公民與社會科2名、輔導科1名,共16名。



三、甄選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年齡在65歲以下(民國36年8月1日以後出生),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



   (一)持有中等學校各該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本年度實習教師: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及101年8月30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參加實習科別為限。



(三)參加10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者:得檢附檢定考試及格成績通知單、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10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科別為限。



(四)已取得國民小學、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並已修畢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刻正申辦複檢中):得檢附原持有合格教師證書、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報名類科之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101年8月30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正在申辦複檢中之科別為限。



    (五)中等學校合格教師擬以尚在辦理另一領域專長、任教學科加註科目參加教師甄選者:得檢附原持有合格教師證書、另一任教學科、領域專長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專門課程學分表及相關可茲證明文件及101年8月30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辦理加科登記科別為限。



   (六)持有「公民」、「現代社會」、「三民主義」等相關學科合格教師證書者,得檢附原持有合格教師證書及師資培育之大學出具進修高級中學公民與社會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之進修證明者,准予報名公民與社會科。另持有「公民」、「現代社會」、「三民主義」、「社會科學導(概)論」等相關學科、領域專長實習教師證書者,准予報名公民與社會科。



附註:凡未符合報名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之。



四、簡章公告時間及方式:



(一)時間:101年6月1日(星期五)至101年6月5日(星期二)。



(二)方式:公告於下列網站



          1.本校網站http://web.ck.tp.edu.tw/



          2.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taff.tp.edu.tw/edsystem/index1.htm



          3.1111教職網:http://teacher.1111.com.tw



          4.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



五、報名:分初選及複選二階段



(一)初選:一律採網路報名。初試報名不辦理現場書面證件審查。



1.報名時間:101年6月1日上午8時起至6月5日下午24時止,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s://teaenter.ck.tp.edu.tw)登錄報名並上傳2吋彩色照片圖片檔(jpg檔)取得「報名序號」後,再赴金融機構繳費。



          2.繳費方式:



 (1)報名費為新臺幣500元,請務必於101年6月6日下午15:30前至金融機構,以匯款方式完成繳費(帳號:台北富邦銀行公庫部16050512700005;戶名: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不得使用ATM轉帳;報名費須於繳費截止日6月6日前匯入本校帳戶,若利用郵局匯款亦請務必於截止當日15:30前完成繳款手續,逾時匯款致無法當日入帳者,不予受理,亦不得要求退費。匯款人姓名必須與報考人相同,且須於匯款單上「附言」或「留言欄」註記「報考科目」、「報名序號」與「手機號碼」等3項



(2)完成繳費後,請於101年6月9日起,自行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s:// teaenter.ck.tp.edu.tw)依本人身分證字號及報名序號查詢個人甄選號碼



※完成繳費並取得甄選號碼後,始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如有系統或網路問題請洽本校網管中心(電話02-23034381#627)。若為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校人事室(電話02-23034381#701、703)。



※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報名資格請自行參閱本簡章之報名資格條件,並由報名人自行檢核,初試報名不辦理書面審查,複試報名時,應檢具相關證件正本接受資格審查;未符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



 (二)複選:一律親自或委託報名,並攜帶相關證件正本供驗。



1.報名時間:101年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9:00



101年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逾時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本校紅樓1樓教師會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
電話:(02)23034381轉701~703。



3.複選報名應繳附下列各項表件: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下列順序排列(請勿裝訂),正本驗畢發還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報名表(附件1)。(請至本校報名網站下載,並貼妥二吋彩色照片)



(3)自傳(附件2)。



(4)切結書(附件3)。



(5)報考類科之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6)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者,入學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另送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7)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無則免附)



(8)其他:特教3學分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族身份證明等。(無則免附)



(9)複試准考證(附件4)



 (三)報名人員如有偽造、變造報名證件者,除取消應考資格,已聘任者解除聘約,並依相關規定議處,其涉及刑責部份,另移送法辦。



六、甄選方式:分初選、複選二階段進行。



   (一)初選:



  1. 時間:101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18:30至20:30。



  2.方式:筆試。(應試時請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化學科、物理科可攜帶計算機,型號不拘)



3. 地點:101年6月9日12:00前,於本校首頁公告,考場座位與甄選號碼對照表。請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詢。



  4.初選錄取人數:擇優錄取甄選該科缺額至多六倍人員(亦得從缺)參加複選。



 5. 初選結果公告:101年6月13日(星期三)15: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二)複選:



  1. 時間:101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



  2.方式:面試(請自備教具;地理科需加考地理資訊實作。詳盡的複試注意事項將在101年6月13日15:00前公告於學校網站)



(1)試教與實作:60%。  (2)專業口試:30%。  (3)教育行政口試:10%。



3. 複選結果:依面試成績決定錄取順序;面試成績若同分時,則依下列順序優先錄取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原住民族。



(3)修習特教三學分以上或修習特殊教育研習五十四小時以上。



(4)曾任選手並得到市級、全國級、世界級獎牌。



4. 複選結果公告:



(1)101年6月16日(星期六)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錄取者個別通知報到。



(2)成績查詢網址:https://teaenter.ck.tp.edu.tw



  5. 應試者複選成績若未達八十分,則不予錄取。



七、申請複查成績:不得申請調閱或影印答案卷及評分表。



  (一)初選成績複查:應於6月1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親自持申請書(附件5)並附足掛號郵資之回件信封,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二)複選成績複查:應於6月18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親自持申請書(附件5)並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件信封,向本校教務處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八、申訴專線:02-23034381#701        申訴信箱:cooped@ck.tp.edu.tw



九、錄取報到規定:



   (一)甄選錄取者應於101年6月19日(星期二)前,攜帶學經歷證件正本及1張1吋照片,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現職人員應繳交調校同意書(附件6)】,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十、凡經錄取人員不得拒絕兼任導師、行政職務及指導各科教學活動與競賽。



十一、本簡章經本校100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之,修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隨時網路公告補充之。



附則:應屆實習期滿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公費教師,若有意參加甄選,應主動切結於錄取後賠償公費,並放棄原縣市(校)分發,於101年8月10日前向原師資培育機構償還公費並取得證明,始予聘任。



 



 



 



附件1(複選報名)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複試報名表




姓名




 




甄選編號




(由本校填寫)




性別




 













報考科目




 




身分證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現職學校及職稱




 




教師證書科目字號




  年 月  日中等學校  科 中字第     號




電子郵址




 




行動電話




 




通訊處




 




聯絡電話




 




兵役




□役畢,退伍日期  年  月  日     □未役    □免役




學歷




高中




大學




在職進修班




碩士班




博士班




就讀學校




 




大學日/夜間部






大學



研究所




大學



研究所




大學



研究所




起迄年月




 




 




 




 




 




師資培育課程



修畢學校




 




資訊能力




 




外語能力




 




特殊資格(請勾選)




  □是否修畢特教3學分或特教研習54小時以上           □是否具身心障礙手冊    



  □是否曾任選手並得到市級、全國級、世界級獎牌        □是否為原住民族




請務必照實全部列出



□是  □否   有四等親內之血親或三等親內之姻親在本校服務。姓名:              關係:



□是  □否   曾為本校實習教師,請列出您實習輔導教師姓名。姓名:         



□是  □否   曾與本校同仁有實際授課、輔導之師生關係或同班同學關係。姓名:         關係: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查閱(請勾選)




是否同意於錄取後接受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資料查閱□同意  □不同意




經歷(每一年任教之學校、年級、類組、科目、職稱等,務請詳盡)※本欄不敷使用請浮貼續寫




起迄年月




年資




學 校  




年級




類組




科 目




職稱(代課、代理、專任教師,兼導師、兼學科召集人、兼行政工作及其他等)




 




 




 




 




 




 




 




 




 




 




 




 




 




 



 

 

 

 

 

 

 

 

 

 

 

 

 

 

 

 

 

 

 

 

 

 

 


※最近5年考核考列條款:95學年:   款96學年:  款97學年:  款98學年:   款99學年:    款



※資訊能力及外語能力請具體簡述(如: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等)





附件2(複選報名)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教師甄選自傳 




甄選科目




 




姓名




 




現職



服務學校




 




自我介紹




 




學習經歷




 




工作經歷(含擔任行政職務之經驗)




 




擔任行政工作之順序



(請依1~11意願順序填寫)




□教學組長□註冊組長□設備組長□特教組長



□實驗研究組長□學生活動組長□課外活動組長□資訊組長



□衛生組長□體育組長□服務推廣組長




其他




 




 





附件2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自傳參考內容



一、自我介紹



1. 興趣、嗜好、專長。



2. 個性及優、缺點。



3. 人生觀。
       ※另請列出您心目中「好」老師的條件至少5項,您符合幾項?請舉具體實例說明之。



4. 社交及休閒活動。



5. 想進建中最重要的理由。



6. 進建中後對自己的期許、抱負等。



 



二、學習經歷



1. 簡述大學、研究所時期的學習情況及表現。



2. 畢業後的學習情況。



3. 具體說明使用電腦的資訊能力(如:製作flash、使用Dreamweaver建置網頁等),以及外語(包括英語及其他第二外語等)聽說讀寫的能力(如: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



 



三、工作經歷



1. 在任教生涯中每一階段的收穫與心得(提昇了什麼能力)?師生關係、與同僚相處、與學校行政人員的互動?



2. 本身是否曾參加與學科相關之競賽,或曾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科展等活動?成果及經驗?(請體育教師說明是否具備專長科目之教練資格?)



3. 在任教生涯中受影響最深的是?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得意、最失意、最遺憾、最後悔、最難忘、最快樂、最痛苦、最難過、最……?



 



四、擔任行政工作之順序



五、其他。





附件3(複選報名)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報名參加貴校101學年度           科教師甄選,如有下列情事之一,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職(取消聘任資格),本人絶無異議,並自負法律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及要求任何補償。



一、  具「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規定之情事。



二、  報到時無法繳交原服務學校調校同意書或起聘日無法繳交原服務學校離職證明書。



三、  所提有關證件、資料有不實情事。



四、暫准報名之應試人經錄取,無法於簡章所定期限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



五、  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及查閱辦法」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



        



此  致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立切結書人:                  (簽名蓋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通 訊 處:           



 



 



中華民國101年6月 日





附件4(複選報名)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01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



複試准考證




(請貼相片)



 




 



 



 



 



 



  科別:



姓名:



  編號:



 




項目




複選




報到時間




101年6月16日(星期六)



上午8時30分至



8時50分




考試時間




101年6月16日(星期六)



上午9時起




複選報到地點




臺北市南海路56號



本校教務處



電話:02-23034381#202




 



 備     註



 




1. 請攜帶准考證及任一照片證件應考。



2. 未準時報到者,不得應試。



3. 考試時間內務必將手機及所有電子通訊器材關機。




 



 



 



 



 



 



 



 



 



 



 



 



 



 



 





附件5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01學年度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複查成績申請表



 



 



 申請日期:101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考生請勿填寫)          



 



 




准考證號碼:



 




姓名:



 




聯絡電話:()



手機:




科     目




項     目




複查結果




 




o初選



o複選




 




 


 



※(一)初選成績複查:應於6月1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親自持申請書並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件信封,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二)複選成績複查:應於6月18日(星期一)下午時前,親自持申請書並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件信封,向本校教務處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附件6



調   校   同   意   書



 



本校教師           參加 貴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經甄選通過,確定錄取,本校同意其自年月日起離職至貴校服務。



 



   此  致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學校全銜)



       校  長  ○  ○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