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Allen Lai
大一上
阿摩第 4 期
19865枚
打氣
送VIP
+好友
◄ 返回列表
發帖
回覆
2
人
【國內】十趾剩一趾 不能領肢障證…
發表于: 2014/06/04
新竹縣寶山鄉葉姓婦人十隻腳趾僅剩右腳大拇趾,影響行動能力,右手五指也只剩下最後一段關節,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的她,欲加申請肢體殘障證明,醫生卻表示「不符」規定。
寶山鄉鄉長范玉燕先撥款一萬元急難救助金,社會課表示,請領身心障礙手冊的法規在民國101年修正,明文規定要「喪失功能」,即便葉婦情形人人見了都認為是肢障,但法律認定與情感認定不同,才沒有醫生敢幫葉婦開肢障證明。
「這樣還不能領殘障手冊」?葉婦看著自己的雙腳淚眼泣訴,去年一月感冒休克引起敗血症,眼看手腳趾逐漸潰爛截肢,十隻腳趾僅剩右腳一根大拇趾,走路需靠柺杖拖行前進,右手五指也只剩下最後一段關節。
醫生說如要申請必須「斷到關節」,葉婦表示,本來就因精神障礙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但手指腳趾漸漸截肢需復健,有些醫院掛號需視掛號科別減免醫藥費,因此希望請領肢障證明,購買行動輔具等醫療器材。
葉婦三名子女皆已成年,平時一個人生活,外出起居、就醫雖尚能自理,「但要是再惡化下去,只能請幫傭協助」。
均頭中小學18應畢生 單車長征250公里
光碟片Q3喊漲 中環、錸德明年可望轉盈
蘋果OSX、iOS 8 今秋免費升級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