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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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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餿水油事件若考出作文???

發表于: 2014/09/15


這篇餿水油社論給摩友參考,引自:人間福報
個人認為人間福報的社論比起自由/聯合/中時,更為中肯,且寫得很好,值得讀書累時閱覽。
文章如下:
 
近來最熱門的新聞,莫過於餿水油再製,流入消費者的肚中,造成人人自危的風暴。

一、食油造假,此非首次。立法院每遇食安問題,即修法加重罰則一次,去年五月毒澱粉事件,立院即將刑罰最高可處以無期徒刑。然修法後不久,即爆出大統假油 事件,結果又再修法,將負責人的罰金提高十倍。然無論罰金多高,對貪圖暴利之徒仍無嚇阻效果。可以想像,未爆彈仍所在多有,如何徹底清除,政府難辭其責。
二、每次食安事件,整個經濟大受其害。新聞報導的只是幾家大廠,下游廠商受害者更不知其數。近日來,知名食品 業遭到退貨,甚至停業者不知凡幾。市場消費量大減,尤其在中秋節慶期間,正是銷貨旺季,消費者裹足不前,對中小型食品業打擊甚大,進而牽拖夜市小吃攤販, 令業者欲哭無淚。

三、政府信譽徹底破產。國家品質認證GMP已成無任何公信力可言。消費者認為GMP不過是廠商花小錢向政府購買的假保證書,政府把關不嚴,致政府信譽破產,人民還能相信什麼?其嚴重性甚至超過假油事件本身。

四、製造惡質油工廠,在煉油過程中,臭氣燻天,環境汙染嚴重,經民眾檢舉,縣府亦派衛生單位人員前往察看,前後五次,均以無違法事實結案。民眾大嘆,任何 人走進廠區即心知肚明,無待儀器偵測。官員竟然睜眼閉眼,這樣的官員,坐領納稅人的供奉,足見台灣之吏治敗壞。長此以往,國家人民均將遭受這些腐吏之侵 蝕,令人感慨萬千。

我們認為,有關食安的各項制度與操作,不妨向各先進國家取經,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美、日固不待言,歐洲的德、法、英三國亦可借鏡。以英國為例,自牛肉摻馬 肉事件發生後,英政府立即委託專家草擬食品法修訂辦法。一為賦予食管處執法人員具有司法警察權,可搜索犯罪人及場地的權力。

二為鼓勵告發,為極有效的嚇阻高招。須知,最能洞燭廠商弊端者,員工為先。員工之不敢告密,主要是保護飯碗,其次是懼怕報復。因此,首要建立保密制度,甚 至允許以假名告密,其次是建立高額獎金制,在法律的保障下,出面揭發一些不肖業者的劣行。業者在耽心員工告密的可能性時,亦應知所收斂。

政府應多鼓勵食品業者,將採購之食品原料送交民間檢驗機構,作精密之檢測,應輔導民間設立有公信力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工作。如果民間公司的檢驗能力夠強,對上游的原料供應商亦會造成相當的壓力。

「民以食為天」,中外皆然,政府對保障食安的責任,應等同於國安,食安連續出槌,不僅證明政府無能,會造成人民對政府信心的大崩盤,為政者豈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