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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人權報告不落實 全教總爭取教師權益

發表于: 2012/05/01



作者: 劉安庭 | 台灣醒報 – 2012年4月30日 下午8:40

國家人權報告書亮麗的外表下竟是對教師的不合理打壓?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從象徵國家人權報告書的黑箱中,
逐一指控國內教師受損的權益:包括禁止罷工、團體協約需主管機關同意、禁止組企業工會等等。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受訪時說,
教師當然可以爭取應當的勞動權益,但是需要時間凝聚社會共識,無法一蹴可及。

總統府在今年4月20日公布第一部《國家人權報告書》,宣示台灣人權正式與國際接軌。但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卻表示,
政府雖已於2010年解除教師工會禁令,但是教師的勞動權益在各項法令上卻處處受限,
比方在《工會法》上單獨限制教師組織企業工會、《團體協約法》規定教師工會進行團體協商需取得上級主管機關同意、
《勞資爭議處理法》中禁止教師與學校的勞工罷工等。

此外,教師也遭到各種言論歧視,像是「教師不是勞工」、「教師組工會是自貶身價」、「教師組工會只會爭權奪利,犧牲學生權益」等等。
劉欽旭指出,雖然教師結社、團體協約、罷工等權力殘缺不全,仍致力於教育公共利益的推動。五一勞動節前夕,政府應重視教師的勞動權益,
才能落實教育改革,提昇台灣教育品質。

國際教育組織秘書長魯文也表示,台灣社會對教師的職業有很大的誤解。對於台灣教師沒有罷工權力,他感到震驚。
他表示,政府提倡教育改革前,一定要先改善教育系統,強而有力的教師工會對此有很大的幫助,政府應該和教師工會攜手從事教育改革;
他並舉出荷蘭教師罷工的例子,說明教師和學生的權益不應該是衝突的,教師爭取的同時也是學生的受教權。

教師究竟算不算勞工?成之約表示,從勞工的定義來看,毫無疑問,教師當然是勞工。他說,自從新的「勞動三法」實施以來,
教師已經擁有組成職業工會的權利,也能進行協商,但是協商事項受到限制;最受限的是罷工的權力,成之約指出,
教師不能罷工是某種程度上的妥協,而當時反對教師取得勞動三權最劇烈的正是家長。

成之約表示,要推動教師完整的勞動三權,需要更多的宣導和凝聚共識,並非一蹴可及。成之約呼籲,積小勝為大勝,爭取權益的過程,切莫心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