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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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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高鐵特別股訴訟案 再敗訴

發表于: 2015/05/05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凱基證券向台灣高鐵請求收回甲種特別股訴訟案,士林地方法院昨(4)日判決,高鐵應買回共計2,500萬元的特別股股份,並按年息5%計算利息。交通部表示,一旦特別股訴訟三審將定讞,恐引發贖回潮,將造成高鐵財務的龐大壓力。

台灣高鐵公司昨天發布重大訊息,凱基證券向法院提起請求高鐵買回特別股股份的訴訟,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高鐵敗訴。

另外,高鐵特別股股東包括新光產物保險、國泰人壽保險、國泰世華銀行,也都向法院提起請求高鐵收回甲種、丙一種特別股本息的訴訟,士林地方法院昨天通知台灣高鐵,分別於6月2日、6月11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

依據台灣高鐵重大訊息,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向高鐵請求贖回的特別股金額,甲種特別股為10億元,國泰世華銀行要求贖回額度為5億4,973萬元,新光產物保險公司的甲種、丙種特別股則分別為50萬、46萬5千元。

台高公司表示特別股訴訟的判決,是否影響其他特別股股東的請求及公司財務情形,將視法院確定判決之理由內容再為研析。

交通部高鐵局表示,倘若未來三審判決高鐵敗訴確定,高鐵將面臨所有購買高鐵不同年度所發行的特別股股份買回的壓力。

高鐵局表示,已提告的高鐵特別股訴訟案共有40件,其中要求贖回股本股息者共有6件,股息訴訟案則有25件,對高鐵財務影響最大的股本訴訟案則有9件;截至目前為止,凡是股本訴訟案,台灣高鐵全都敗訴。

其中,大陸工程代表法人欣陸國際公司,要求贖回全數特別股共35億元,中華開發則要求贖回10億元,但目前台灣高鐵手上現金僅剩13億元,特別股敗訴若三審定讞將對高鐵財務造成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