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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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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發表于: 2012/06/13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本校教職員甄選辦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甄選類科及考試時間:




科(群)別




一般科目




專業科目




英文




歷史




地理




輔導




美容




餐旅




日校






















考試日期




7/5(四)




三、報名: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學院校、四技、二技等日間部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如附件,P4)



3.持外國學歷證件者,請繳交(1)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及譯本影本各1份。(2)國外學校歷年成績證明(單)影本1份,並出具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3)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4)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出具之入出境日期、記錄暨護照影印本。(5)駐外單位查證公文函,若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譯本。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件經查證不符「教育部查證認定國外學歷作業要點」暨其補充規定,或不具擔任中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取消錄取資格,並予解聘。



(二)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親自或委託他人備妥各項檢附表件,至本校人事室(逸仙大樓2樓)報名。



2.通訊報名:備妥各項檢附表件,連同報名費(請購買郵政匯票抬頭註明「中山工商實習銀行」)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831高雄市大寮區正氣路79號中山工商人事室收」,收件後將以E-MAIL方式回信告知。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7月2日16:30止(含報名資料送達人事室)。



(四)報名費:新台幣伍佰元,餐旅群須另繳實作材料費陸佰元。



(五)檢附表件:(送件後恕不退還)



1.報名表(限用藍、黑色原子筆以正楷書寫清楚或打字,並請自行貼妥最近3個月內之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2.自傳(P6)



3.切結書(P7)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



6.合格教師證書或合格技術教師證書影本(未具合格教師證者,如具實習教師證書或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請檢附相關文件影本,均無者免附)



7.退伍令影本(免服兵役者須附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繳)



8.乙級證照相關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9.上列文件請依序裝訂,4-8項以A4格式影印



(六)洽詢電話:07-7815311 分機205&105,07-7820746人事室李小姐、楊小姐或陳組長



四、甄選方式:



(一)甄試項目及配分比例:




甄試項目




分數



比例




考試時間




筆試(專業課程、教育理念)




20%




2小時




試教




40%




約10~20分鐘




實作




依各科性質另訂




口試(一)(二)




40%




各約10分鐘




(二)筆試、試教及實作範圍:(99課綱)




科(群)別




筆試準備方向



及參考資料




試教範圍




試教



版本




實作項目




英文




英檢中高級測驗




高中英文第4冊




三民




免實作




歷史




高中歷史第1-4冊




台灣文化發展




三民




地理




高中地理第1-4冊




1.國際現勢與地理



2.中國




龍騰




輔導




1.現代心理學(張春興,東華書局)



2.學校輔導工作的理論與實施(宋湘玲,復文書局)




生涯規劃



第2章



1.生命的源頭



2.我的生命故事回顧與展望



3.我的學習檔案




不限版本




美容




色彩概論及美髮概論




色彩概論第2章




啟英




1.創意剪吹



2.真人化妝-創意妝(以臉部為主)



上述自選1項應考



※實作時間60分鐘,材料及模特兒自備。




餐旅




餐旅概論




餐旅概論




全華




中餐、西餐、烘焙、餐旅服務技術與飲料調製自選2項應考。



 

 

 

 

 

 


(三)試程表於101年7月4日下午16時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csic.khc.edu.tw/2010/



五、公告、報到:



(一)錄取名單將於101年7月6日下午7時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csic.khc.edu.tw/2010/



(二) 錄取者請於7月9日上午10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接聘事宜,並繳交101年1月1日(含)以後之公立、區域(含)以上醫院健康檢查證明書正本,除一般檢查項目外,尚須包含胸部X光檢查、血壓、尿液及血液檢查(包含肝、腎功能、B及C型肝炎、WBC、Hb、Glu、TG、CHOL、ALT檢查),具有精神疾病及法定傳染病者請勿報考。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附件】



u  教師法:



第十四條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



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u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三十一條   具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一、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經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七、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第三十三條  有痼病不能任事,或曾服公務交代未清者,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已屆應即退休年齡者,不得任用為專任教育人員。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教師甄選報名表




准考證編號:          




應徵群科別:_________筆試/實作項目:________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現職




 




照片




通訊處




 




戶籍地址




 




電話




 




手機




 




E-mail




 






 



 



 



 



 



 



 



 



 






學校名稱




學制




科系




畢/肄




起迄年月




國中




 




 




 




○畢業



○肄業







高中職或五專




 




○日



○夜(含推廣)




 




○畢業



○肄業







二專




 




○日



○夜(含推廣)




 




○畢業



○肄業







二技或大學




 




○日



○夜(含推廣)




 




○畢業



○肄業







研究所




 




○日



○夜(含推廣)




 




○畢業



○肄業







其他




 




○日



○夜(含推廣)




 




○畢業



○肄業







教師
登記證




合格教師證




國(高)中    科




證書字號




 




合格教師證




國(高)中     科




證書字號




 




技術士
證照




職類名稱




 




級別




 




證照編號




 




職類名稱




 




級別




 




證照編號




 






 



 






曾服務之機關、學校




職稱




起迄年月日




 




 







 




 







 




 







社團、才藝專長




 




填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繳驗證件




○身份證○畢業證書○退伍令○合格教師證○技術教師證○服務證明書○乙級技術士證○學分證明書○大學成績單○報名費○切結書○其他(請依序裝訂於報名表後)









○符合○不符




承辦人簽章:



 

 

 

 

 

 

 

 

 

 

 

 

 

 

 

 

 

 

 

 


註:1.粗線部份由承辦人填寫。2.學歷內容請詳填,但只須繳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二、自傳(親筆書寫800字以上)




 



 



 



 



 



 



 



 



 



 



 



 



 



 



 



 



 



 



 



 



 



 



 



 



 



 



 



 



 



 



 



 



 






三、切結書                                      *全體報考人均須填寫




 



本人報名參加『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時,已詳閱甄選簡章內容,並同意下列事項:



一、本人願遵守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有關規定絕無異議。



二、經甄試錄取後,若有資格不符,或全國不適任教師網站公佈之名單、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辭職,並賠償學校辦理補甄試及教學上等損失費用,並放棄先訴抗辯權,若涉重大違法情事,將依法究辦。



三、經甄選錄取為中山工商教師後,於待職期間,本人願意接受學校辦理之教師培訓課程。



四、本人願依錄取公告報到時間,攜帶私章到貴校人事室應聘,並於一週內繳交101年1月1日(含)以後之公立、區域(含)以上醫院健康檢查證明書正本,除一般檢查項目外,尚須包含胸部X光檢查、血壓、尿液及血液檢查(包含肝、腎功能、B及C型肝炎、WBC、Hb、Glu、TG、CHOL、ALT檢查),且無法定傳染病。



 



此致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1學年度教師甄選委員會



 



 



承 諾 人:                              (簽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