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下
阿摩第 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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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關於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三條...

發表于: 2016/09/04


各位摩友 這條文讓我好困惑...
我想請問
第三條 郵政儲金之種類如下: 
一、 存簿儲金:指存款人憑郵政儲金簿或依約定方式,隨時存入或提取之儲金。 
二、 定期儲金:指有一定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儲金。 
三、 劃撥儲金:指存款人得以其帳戶辦理存款、提款、匯款、撥款、轉帳及申請領用劃撥支票,並得接受他人存款之儲金。  存簿儲金就是我們(幾乎)人人有的那本存摺對吧(有金融卡可以提款的)
那為什麼只有劃撥儲金可以匯款、轉帳、接受他人存款呢???
難道存簿儲金不能接受他人轉帳嗎?(它只寫存入和提取...)
我雖然有劃撥帳戶 但我都是用存簿的那個帳戶存款和匯款.接受他人存款欸
 
這點我不太懂 請摩友教教我><謝謝!!!!!
 
轉自: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Law/index.jsp?ID=1701&ch_class_id=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