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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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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暑期工讀 勞工局呼籲僱主確實遵守法律規定

發表于: 2012/07/06



群園社會福利基金會於7月4日發表「青少年打工概況調查報告」,台中市勞工局提出說明,長期以來對於工讀生的權益相當重視,除了透過研習、宣導會、廣播、報紙等媒體廣告各種不同方式加強勞動法令宣導。為維護工讀生的勞動權益,勞工局每年均會進行勞動條件檢查,以了解僱用單位僱用工讀生的情形,對於僱主未依法給付基本工資,今年度已裁處68家,而且要求限期改善,並持續督促僱主遵守法令規定。



勞工局表示,在暑假來臨前,勞工局都專案為同學開發許多工讀機會,目前已媒合了數十位同學。另外,也特別辦理高中職、大專學生組隊參加勞動法令大PK活動,希望藉此讓青年學子有一個安全有保障的工讀機會,也能對相關法令權益有所了解。



暑期已針對較多工讀生工作的飲料店、簡餐店、便利商店等店家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以維護工讀生權益。工讀生若發現事業單位之勞動條件違反勞工法令之規定,可填妥檢舉申訴書,或上勞工局網站填寫申訴信,將盡快派員實施勞動條件檢查,在處理的時候,一定會保密檢舉人的身分,不必擔心身分洩漏的問題。若經查違法屬實者,除限期改善外,並將依法處罰,絕不寬貸。工讀生若與僱主發生勞資爭議,亦可填妥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將儘速安排調解會議協處勞資爭議。



勞工局也特別再提醒雇主,應遵守勞工法令規定,即使只有一位員工,雇主仍應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並依規定提撥勞工薪資6%金額作為勞工退休金,不得要求工讀生自行負擔。如僱有5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亦應於勞工到職當日替其投保勞工保險。



如雇主未依規定辦理加保手續,工讀生也可向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訴。部分雇主誤以為暑期工讀生不是正式員工,所以常有薪資給付未達基本工資、薪資給付不足、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未投保勞保及未提撥勞退金或宣稱試用期間不給薪等違法情事發生,影響工讀生的勞動權益。另外,在網站上也特別放置勞動法令Q&A專區,將常見的問題整理出來,便利查詢,也設置工讀權益諮詢專線,希望能為打工的同學們提供更快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