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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教育部擬於101學年度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並配合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發表于: 2012/07/18



有關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教育省很大!學生虧好多」,教育部回應如下:



教育部已於今(101)年1月中旬籌組「研議國小師資供需專案小組」,並自今年2月起召開多次會議研商提升國小教師員額每班1.5至1.7案,亦刻正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3條有關國小教師員額之規定。本準則修正草案已於本年5月18日進入草案預告程序,並於近日進入法規會審議,國教司仍將持續配合修法,以配合本案之執行。



有關本案經費,倘以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簡稱2688專案)及課稅配套相關經費聘任正式教師員額,則各縣市政府101學年度國小教師員額編制平均可達每班1.55人以上。



教育部也已於今年5月3日邀集各縣市政府召開「研商提升國小教師員額事宜會議」,其中決議事項「一、有關101學年度國民小學超額教師應以員額編制每班至少1.55人計算。二、請地方政府設算101學年度國小教師員額,應以納入101學年度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員額後,至少平均達每班1.55人,相關經費由地方政府自本部補助增置員額或課稅配套相關專案經費支應。」為多數縣市政府表示以教育部補助增置員額或課稅配套相關專案經費,可於101學年度調高國小教師員額至每班1.55人之共識。



另據了解,各縣市政府每年因應退休及新聘教師人事變動,部分縣市政府結算之相關經費應尚有結餘,教育部亦呼籲各縣市政府應審慎檢視人事經費結餘,適當反映於教師員額編制。



教育部重申,有關本案相關經費及執行業經多次會議,及邀集各縣市政府研商後,101 學年度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1.55人,已是重要共識及政策方向,亦將配合修正本準則第3條有關國小教師員額之規定,另也希望各縣市政府在人事費結餘之情形下,增聘教師以達教學現場教師適當新陳代謝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