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下
阿摩第 3 期
24114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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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正中學---代理教師

發表于: 2013/01/1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誠正中學




人員區分


代理教師




官職等


 




職稱


代理教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102/01/17~102/01/21




資格條件


凡中華民國國民,大學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並應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現具該類科合格教師資格並已取得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具資訊專長者優佳。 (三)如有教師法第14條第1至7款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 條所列各項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倘報名時未察覺而於報名錄取後發覺,仍得予以註銷其聘任資格。 甄選科目及錄取名額:數學科代理教師正取1名、備取3名。代理期間自102年02月01日起至102年07月31日止。 備註:代理教師職務至聘期屆滿之日應無條件解聘。




工作項目


教學工作




工作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11鄰德昌街231號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報名所需相關表件及報名方式請逕上本校網站Http://www.ctg.moj.gov.tw,首頁/最新消息或電子公佈欄/訊息公告處下載或於上班時間內電洽本校人事室,電話:03-5575804。因應學校特性及學生特質,教師每天在校服勤時間,應配合學校特性與教學及輔導學生之需要,本校無寒暑假;但本校教師除一般教師待遇外,另有特別?勵與加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