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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校長的小革命:教師畢旅付費否,恐再掀爭議

發表于: 2013/02/20



校長的小革命:教師畢旅付費否,恐再掀爭議

■李春芳

【假想劇情】:畢業旅行旺季來臨,2013年2月,眾媒體頭版頭條:「繼營養午餐事件後,國中小畢業旅行再爆老師大揩學生油水。學生要分攤清寒學生及師長免費名額,致整體旅遊品質低落,就像營養午餐弊案是『歷史共業』,校外教學制度應該改善。」

緊接著地方政府行文學校,要求隨隊指導的教職員工的旅費由學校負擔,杜絕網友討論和家長物議,卻引發教師團體不滿,認為縣府形同「強迫」教職員工陪伴學生畢旅。

主播追蹤報導:「獨家報導,畢業紀念冊家長要求老師及學校付費,教師團體表達,家長如此計較,學校及教師們應拒絕收藏畢業紀念冊,並收取師長肖像使用權利金,這場爭議將如何發展,請繼續關心本台後續報導。」

【追加劇情】:這股風潮蔓延全台,部分團體及民代開始質疑,全國教師授課使用的教科書,累積起來也是筆龐大費用,一直都是由廠商提供,顯然廠商將成本轉嫁給廣大學生,要求政府統一支出,以免造成家長經濟負擔……。各地教育局長在議會備詢時,紛紛解釋國中小教科書已完全免費,由政府負擔,不至於造成學生額外負擔。

某學者接受訪問時則表示,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免費教科書、公費支付畢業紀念冊,嚴重違反公平正義原則,是大揩納稅人油水之不當做法,建議政府妥慎研議因應之道。

荒謬嗎?一點都不!在中小學校園中,類似爭議正層出不窮的出現。

例如,彰縣去年10月行文,規定教師畢旅費由學校負擔,彰縣教師會主張:老師應有不出差的選擇權,學校抱怨:教育處不補助,只得向家長募款,各國中小學預算內並無相對應經費可以支應,建議政府補足預算。

▲台東鹿野鄉永安國小學童,1月15日以人力充當水牛,拉犁翻土種花生,希望豐收後賣掉,籌措畢業旅行費用。(圖文/中央社)

事實上,寄望政府編足校外教學等所有經費,在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無異緣木求魚,也無法在各個學校所在區域鄉鎮不同條件下做到公平。絕大部分的家長與學生,都能夠接受師長費用學生攤的安排,行之有年少見爭端。

教育主管機關,積極鼓勵辦理優質校外教學,重建親師互信,方是正道。比照台北市「台北市公立中等學校舉辦校外教學實施要點」,明訂校外教學由參加學生共同負擔,經費收支應求合理、公開,並依政府採購法與會計程序由學校自行辦理採購(以學校為簽約主體)。經縣市政府核定有案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得憑證酌予優待。教學設計、場地勘察、資料準備等行政費用得由活動費用支出,但以不超出總費用10%為原則。

釐清教學與玩耍的差別

另外,進行校外教學前,先要釐清教學與玩耍的差別。教學是有教育目的的行為,而「校外」則是完成教育目的的特殊場域。因此,老師選擇在校外完成教學使命前,定有對其教學目標與達成目的的想像與安排,並因之進行教學設計,發動權在教師以及學年依據課程設計需要而起。

玩耍則是純以休閒、聯絡感情為主題之行程,一般在學期或學年終了前,由教師或班親會發起。為達到聯誼需求,家長在出具同意書徵得教師與校方核可後辦理,往往會自動將教師費用含括在班費或學生繳費中,一方面「支付教師陪同費用」,二方面慰勞教師辛苦、三方面替自家孩子留下甜蜜成長回憶。

至於目前全國各級學校校外教學的形式、費用分攤分述如下。

(一)短途校外教學:學校周邊步行可達之處,邀請校外人士協助完成,或由鄰近政府機構義務協助,如防災館、消防隊、地質調查所、戶政事務所等,但仍有校外人士講師費的需求,通常由學生收費支付,或由地方政府專案支付,如台北縣政府時代的社區有教室方案、或縣轄市公所專為推展地方觀光或文史資源,提供申請專案。

(二)中長程及長天期校外教學:牽涉門票、車資、餐旅、保險、講師或導覽費用等,一般由教師規劃,班親會協助執行。費用由學生繳交,教師「免費」參與。

如果學生數量龐大、行程較長,費用合計超過一定數額,則必須公開取得服務企畫書,徵選廠商執行,教師及陪同行政人員費用由廠商支付,但因費用來自學生收費,到底這筆支出還是算在學生頭上。

(三)爭議最多的是各級學校的畢業旅行:社會輿論及家長、學生對於畢業旅行的既定印象往往是一個階段學習結束後,最後甜蜜回憶創造之旅。

事實上,國民小學階段裡只有「校外教學」而無「畢業旅行」,三天兩夜的規格應該只適合國中以上學生,惟近年來早已被約定俗成的慣習打破。

廠商合理利潤與公益回饋

金額達到招標數額之校外教學,通常由合格廠商來投遞計畫書參與評選,評選委員來自政府人才資料庫、校內教師、家長代表。有以最低價格標取得服務機會的,也有以固定價格但服務內容與創意取得承攬權的。大部分的廠商都會在合理利潤之外,承諾給予陪同教師以及低收入戶學生免費或費用抵免的方式參與。

絕大部分的家長與學生,都能夠接受這種安排,行之有年少見爭端。然而隨著景氣低迷,家長生活壓力倍增下,總有極少數家長透過媒體發表艱苦宣言,媒體依據少數個案就大篇幅報導,恍如所有校外教學都是弊端連連,罔顧廠商在合理利潤下願意回饋教師、照顧弱勢的善意。

權責清楚 校親師生皆盡歡

也許,在媒體大肆報導、檢討、聲討教師占學生便宜的氛圍下,加上課稅後教師定額上課、額外加鐘點的制度實施成熟後之後,老師們為了杜絕媒體批判、保持形象避免「犯罪、得罪當道」。

國中小學將普遍採取更保守的教學模式,在無法取得政府全額補助與家長信任、確保沒有違逆媒體的情況下,所有的教學模式一概在校內完成,再無意願與熱忱設計活潑創意教學活動在戶外來完成。如此,豈是教育之福、學生之福?

教學活動一定要有目標、符合教育價值,除了要求教師依據專業設計良好的創意學習活動,並盡力在多元豐富能完成並協助學生習得更多知識、獲得更多正向價值的場域裡完成教學;更要能夠明辨事理,釐清權責。

國民義務教育只是規範了最低的標準,要能振奮激發老師的教育熱忱,願意在現有的框框裡勇於突破、敢於創新,依仗的就是社會大眾,特別是家長與媒體對老師、學校的信任。如果凡事都以顯微鏡來檢視教學作為,只會逼使教育從業人員退縮保守,以至於凡事但求自保,再無意願與動機嘗試創新。

教育是良心事業,良心的激發在於社會的信任與支持。現在,拿著似是而非、人云亦云、以個案聲討通案的言論來批判學校進行的校外教學費用,錙銖必較地和教師精算權責;他日,如文頭所示,親師互槓、互批,計較末節只求法律見解支持、輿論免責的情形勢必在教學現場裡層出不窮。這,難道是所有家長樂見的結果?

(新北市興南國小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