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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高中職以下體育班 提高教師員額編制
發表于: 2013/03/23
培育優秀運動人才,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將提高體育班師資員額編制,國小體育班專任教師從1.5人提高到2人,高中職及國中體育班從2人提高到3人,並要求設有體育班的學校,每校至少設專任運動教練1人,並可合聘運動傷害防護員。
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為高中職以下體育班建立統一標準,並提高法律位階,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課程與教學輔導科科長李昱叡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提高體育班師資員額,讓國小體育班專任老師從1.5人提高到2人,高中職、國中體育班從2人提高到3人,同時也明訂設有體育班的學校將依法設置專任運動教練,每校至少1人,而每年級有2班以上體育班,至少2人,預估可增聘251名運動教練。
這次修法也明訂主管機關應輔導體育班合聘運動傷害防護員,可巡迴各校協助體育班,做好運動傷害防護,另外,也明訂體育班應辦理校內自我評鑑,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體育班評鑑,並作成評鑑報告備查,這項修法預計4月發布,今年8月新學期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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