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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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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縮短城鄉學習落差

發表于: 2013/03/29


增進偏遠地區、文化不利地區之教育品質,確保弱勢族群學生之受教權益,教育部自民國83年起辦理「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至今,並逐年調整補助項目及整體補助額度,101年度核定各地方政府教育優先區經費總計新臺幣4億3,227萬1,601元。

近年來,在全球化的趨勢之下,世界各國普遍出現貧富與城鄉差距逐漸加大的現象,國內部分文化資源不足地區及學習弱勢族群學生的教育問題更應受到重視。因此,教育優先區計畫納入照顧學習弱勢族群學生之議題,致力追求卓越、公平及正義之原則,深信由計畫的持續推動,必能縮短城鄉教育差距,達成教育機會均等與社會公平正義的理想。

101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列有含補助原住民學生比例偏高之學校、低收入戶、隔代教養、單(寄)親家庭、親子年齡差距過大、新移民子女之學生比例偏高之學校、國中學習弱勢學生比例偏高之學校、中途輟學率偏高之學校、離島或偏遠交通不便之學校、教師流動率及代理教師比例偏高之學校等6項指標,積極提升處境不利學生之教育成就,確保弱勢族群學生之受教權益。在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成果中,如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小組成舞龍戰鼓隊,參加全國大小比賽皆得到優異成績也應邀參加各地之表演,不只建立起學校特色,也培養學生對傳統民俗體育之認識與喜好,又如補助桃園縣僑愛國小發展足球,該校在全國大小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也增進學生體能。

公告單位: 國教署   公告日期: 102-03-29 教育部秉承「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的精神,致力於「教育均等、教育正義」目標的實現,除積極爭取國民教育經費之編列外,更關注於教育資源的合理分配,有效發揮經費補助的實質效益,希望每一分錢、每一分努力都有助於學生的學習與成長,藉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有助於教育環境的改善與學習效果的提升,照顧更多弱勢族群學生之受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