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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關中倡公務員全薪育嬰假,盼帶動私企跟進?婦團批

發表于: 2013/04/08


公務員育嬰「留職停薪」將改為「留職留薪」?考試院長關中日前建議,我國可仿效英國,將育嬰留職停薪改為「留職留薪」,希望先在公務員身上實施,然後對民間企業起帶頭作用。婦團則批評,若私人公司老闆反彈,婦女勞工根本不敢請育嬰假,想提高公務員福利來讓私人公司效法的想法,根本不可行。
考試院官員則表示,少子化專案小組討論的相關政策是以「不增加國庫支出」為原則,院長的建議會再研議。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專員王兆慶說,台灣多以員工人數少的中小企業為主,如果老闆反彈,女性勞工根本不敢請育嬰假,我國約只有20分之1的女性會請育嬰假,想先讓公務員享有全薪育嬰假,再讓私部門起而仿效的想法,根本太空洞,「最後只會加大公務員和勞工的差距罷了」。
考試委員黃俊英也建議,隔代教養情形越來越多,但育嬰留職停薪規定僅限自己所生的子女,範圍可考慮擴大至隔代教養。
我國公務員和勞工的育嬰留職停薪、育嬰津貼規定大致相同,夫妻在養育3歲以下子女時,可各請最長2年的育嬰假,但不得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領最長半年、每月6成薪育嬰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