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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一上
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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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聽覺口語法特點

發表于: 2013/04/10


聽覺口語法(Auditory-Verbal)是由盛行於1970年代的單一感官教學法(Unisensory system,或稱acoupedic)發展而來。
教學過程中蓋著口部,以避免讓聽障兒童從說話者的面部得到視覺線索。
聽覺口語法強調利用聽障學生的剩餘聽力,藉由助聽器的擴音系統把聲音放大,或以植入人工電子耳的方式,幫助無任何剩餘聽力的孩童重新獲得部分的聽覺後,依其自然發展之程序,在自然且有意義的情境中,透過會話式的互動,提昇其聽覺、語言、認知的能力,加強傾聽、說話及語言能力的訓練。
提倡者認為九十%以上的聽障者仍有殘餘聽力,而殘餘聽力需加以訓練以善加利用,只要最主要的語言接受區(頻率範圍約為0~2000Hz)至少具有45db的閾限,就可考慮接受聽覺口語法訓練,因為只要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配戴調整得宜,加以訓練後,聽障者就可察覺語音頻譜圖上大部份的語音。現有雅文文教基金會1以此法積極推行對聽障生的聽能復健與口語訓練。
 
其特點如下:
1. 注重殘存聽覺的運用與口語的表達能力,強調以傾聽來學習語言。認為強化聽覺對語言的發展將產生良好的循環效應;即當聽的能力增強時,語言的能力會隨之增強,而其他相關的認知能力也會隨著進步。
2. 重視聽語訓練,藉助擴音系統把聲音放大或人工電子耳後,將殘餘聽力加以訓練,增強聽的能力,不放棄由聽覺管道來學習。聽覺管道是認知發展的最有效途徑,在合適的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幫助下,聽障兒童會得到以聽覺管道正常發展語言的機會,而不必依賴視覺的學習。
3. 採「一對一」教學,即一個教學者對一位聽障生進行教學。
4. 強調家長必須參與孩子的學習,扮演一種主動的參與角色,提供孩子高品質的聽覺與學習環境。聽障兒童父母與老師在日常生活與遊戲中隨時隨地幫孩子作語音輸入的工作。
5. 在有意義的情境中透過會話方式的互動,讓聽障兒童學習傾聽、說話及語言,鼓勵透過每日的遊戲與活動參與,讓孩子在自然的情境下,發展與人溝通的能力。
6. 把握『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原則,強調聽障的早期發現和早期配置助聽系統以免錯過語言學習的最佳期。實施新生兒聽力篩檢可提早發現聽障的可能,提前開始介入的時間點。
7. 刺激聽覺的效果技巧有:使用遮口手勢(HAND CUE),此手勢可遮住嘴型,並有提醒專心注意聽的線索功能,其他技巧尚包括運用錄音帶、與兒童平行而坐等。
8. 認為讀唇則不必刻意教導或訓練,聽障兒童在語音清晰度不佳的情況下,自然會依賴其他外在線索如說話者的脣形幫助理解。
9. 若聽覺口語法習得成功,聽障兒童的父母可以用口語/說話的方式與孩子進行自然的溝通對話,就不需學手語或口手標音法。
10. 鼓勵聽障兒回歸主流,與其他聽覺正常的孩子一起在普通教室中學習。若學生能妥善地運用殘存聽力,就可以用正常的自然管道-聽覺、口語的方式學習、與其他學生溝通一起學習,適應一般普通學校教學的方式以及與同儕的社交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