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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上
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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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地特四等勞工行政 起薪36K

發表于: 2013/04/16


 
原文轉自: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MAIN_ID=478&f_SUB_ID=5550&f_ART_ID=450761
聯合報 / 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更新日期: 2013/4/15 上午 06:52:04 勞工行政公務員,是處理與勞工業務相關的工作,包含勞工政策擬訂、勞動人力規劃、勞動檢查、勞動條件、勞資關係、勞工福利、勞工保險、勞工安全衛生、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輔導與促進、勞工統計、勞工團體、國際勞工事務及外勞管理等工作。

地方特考勞工行政類科,錄取者分發到縣市政府勞工局服務,要直接面對民眾,處理勞資爭議和人民團體輔導等工作。

地特四等勞工行政類科只要高中畢業學歷即可報考,錄取後以委任三等一任用,起薪約36,275元。跟一般行政類科相比,勞工行政開缺並不太多,地特各縣市開出的缺大多是個位數,以去年台北市為例,四等只開二個名額,共有62人報考,35人到考,錄取2人,錄取率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