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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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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網購第三方詐騙手法 冒名買家向賣家取貨

發表于: 2013/04/24


 
網路詐騙案層出不窮,又有歹徒以「第三方詐騙」手法,先騙買家匯款,再佯裝買家向賣方騙走高價手機,匯款的買家苦等不到手機,被騙的賣家不但蒙受損失,還差點被誤會是騙徒。
  警方上(3)月接獲一家通訊行報案,指遭人冒用匯款帳戶,原來歹徒看準這家通訊行除了實體店面,也設立網路拍賣的銷售管道,於是動起歪腦筋,在其他網路平台從事手機拍賣,卻故意留下通訊行的匯款帳戶。
  一名想要購買三星手機的洪先生不疑有他,比價後在網路直接下標,並依照歹徒留下的匯款帳戶匯出1萬8,800元,接著把個人資料、匯款明細提供給歹徒,收到詳細資料的歹徒就假裝是買家,直接到通訊行取貨,由於他能清楚說出買家的匯款資料,輕而易舉騙走全新手機。
  歹徒食髓知味在網路上繼續做起無本生意,又用相同的手法再到通訊行取貨,通訊行這才起了疑心,納悶同一名顧客為何兩次匯款帳戶不一樣,而且有別於一般顧客,每次都不清點配件,取貨後就匆匆離開。
  於是,通訊行透過銀行向匯款人聯繫,發現原來兩名匯款的買家根本沒收到手機,才知道上了歹徒的當,通訊行為避免買家提告遭警示帳戶而影響生意,自認倒楣退款給兩名買家,損失高達2萬5,800元。
  刑事局提醒,由於歹徒掌握買方匯款資料,能清楚告知賣方相關資訊,賣方也確實收到匯款而疏於防備,讓「第三方詐騙」手法成功。警方呼籲,無論進行何種交易,都應設法確認取貨與匯款為同一人,不能單以匯款資料進行身分核對,以免產生糾紛,甚至成了詐欺嫌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