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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上
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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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違規穿緊身褲 生遭罰擦地

發表于: 2013/05/21


【林錫淵╱高雄報導】高市3名國三女學生,上周一穿緊身牛仔褲到校上課,因不符規定,被導師處罰午休時用抹布擦地板,並說:「還想拿畢業證書嗎?」同學將受罰畫面上傳臉書,質疑導師體罰又恐嚇學生。校方和教育局都認為是合理管教,但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擦地就是體罰,教育用威脅口吻也不妥。
  高市鳳山區青年國中學生向《蘋果》爆料,三年五班3名女學生,上周一未依規定穿校褲,被鐘姓女導師要求午休時間擦教室地板,女學生必須親手拿抹布擦地板,不能用拖把,同學拿手機拍照後上傳臉書,並認為老師以口頭警告、記申誡或記過都可接受,卻體罰學生擦地板、剝奪午休權利;鐘姓導師當時甚至說:「還想拿畢業證書嗎?」言下之意,不照做就無法畢業,簡直在恐嚇學生。 
「擦地板非體罰」 鐘姓導師受訪表示,李姓、龔姓、張姓三名女學生,上半身穿制服,下半身卻穿緊身牛仔褲,違反規定,因屢勸不聽才對學生懲處。當天要求3人利用午休時間,裝7分滿水桶擦地板,只要水桶水黑了就可休息,3人分別花15至20分鐘完成,並不是午休時都在擦地板。她強調,這不是體罰,是以愛班服務代替警告處分,至於說不發畢業證書,是以開玩笑口氣希望學生快去做該做的事,並非恐嚇。
青年國中校長鍾莉娜說,學校規定一周只有一天穿制服,認為鐘姓導師管教屬合理範圍,並肯定鐘平日教學認真。教育局主任秘書戴淑芬也認為,導師以勞動服務代替其他處罰,不算體罰;至於「你們還想領畢業證書」等語,應屬導師經營班級策略,教育局尊重導師做法。 
應說明制服規定 人本教育基金會高雄辦公室主任張萍則認為,導師應站在專業教育立場,向學生說明為何規定學生穿制服,並告知穿緊身褲有哪些不好影響,否則看不出服儀未依規定穿著,與抹地板有何聯結。至於導師說不發畢業證書,雖未達恐嚇階段,但用威脅方式教導學生也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