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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消合社公務員忙著做生意 林佳龍怒轟:故宮得寸進尺

發表于: 2013/05/28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8日 上午6:12

 
記者趙靜瑜/台北報導
故宮院區出版品、文物仿製品及餐點等業務,已有一年多沒有委外,目前請該院員工消費合作社代為經營,引發立委不滿,要求故宮在102年底一定要招標出去,並認為消合社承作故宮餐飲、衍生商品等業務是亂源之首,要求消合社不得參與招標。故宮則表示不能限制消合社不參與競標,最後該案保留,將進立院作朝野協商。
故宮表示,消合社是獨立單位,沒有辦法限制它不來標。故宮院長馮明珠還希望立委林佳龍撤案,林佳龍怒批故宮是「得寸進尺」。林佳龍說,故宮文物基金業務委託其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等於限縮立法院預算審查權,而且與合作社設立宗旨脫勾,還逕行分配合作社盈餘,顯然規避憲法賦予立院的監督職權。林佳龍說,故宮消合社委託業務銷貨收入占合作社年度銷貨收入96%,已違反依法行政原則,要求故宮從102年度起,故宮文物基金業務不得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
林佳龍說,他當立委一年半,時時刻刻都感受故宮消合社是亂源,「故宮就是左手標給右手,所有紛爭都來自故宮內部招標的過程,希望故宮將業務單純化。」林佳龍說,全天下的員工消費合作社沒有像故宮一樣,百分之96執行的都不是法定職權;員工消費合作社工作內容不受立院約束,等於是剝奪了立委的預算質詢權,非常不妥。
林佳龍說,故宮消費合作社去標故宮餐飲委外商店經營,「不可思議也不可理喻」,林佳龍認為,故宮多年來就不想受政府監督,唯有明定故宮文物基金業務不得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才能徹底解決多年以來的消合社爭議。
故宮每年販售禮品、餐飲業務獲利驚人,營業總收入超過六億,多年來因財務制度不透明,屢遭外界質疑。故宮在民國100年首度招標,改為委外經營。該標案在100年9月決標,評選石尚公司為第一名廠商,故宮消合社則為第二名,但在同年12月15日,故宮發文石尚指「採購計畫變更」,不予決標。
該委外案廢標後,續由消合社經營至今,故宮這一年多來,以研究案為名拖延,遲遲未見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