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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一上
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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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高中職資源班可以提供肢障、情障與視聽障生哪些服務?

發表于: 2013/06/16


由於高中的學生已無智力方面的困難,高中資源班所提供的服務,主要著重在普通課程、教法的修正,學生殘存能力的發揮,以及發展、培養其優勢能力等。
學校資源班的課程,應依照學生學習的盲點,找出學業低落的原因,輔導其學習策略,並實施診斷教學。另外針對因為身體病弱、經常就醫的學生,資源教師亦應保持教學進度的彈性,協助學生學習因請假而缺漏的課程。
對於情緒障礙學生的輔導,應以其IEP所定為之,可提供其人際互動、社交技巧等相關訓練。關於其他障礙學生的相關課程,特教老師可採合作諮詢的模式,與相關教師或相關專業人員,探討特教方面有關的教學策略或者教學及其他專業上的建議。
此外,肢障學生的障礙不管在上肢或下肢,皆應注意其在需要操作學習的課程中,是否發生困難。例如在軍訓課時是否能夠舉槍、刺槍?工藝課時是否能以雙手操作機械設備或工具?實驗課程、家政課時是否能順利地操作器材?是否有小老師或同儕提供協助?是否能勝任體育與軍訓等室外課程的要求?是否能協調該科教師做適當的調整?這些問題都應在期初的IEP會議中研商,並記載於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中,並於期末進行檢討。
 
基於發揮學生多元智能的觀點,對於身障學生個體內在優勢的能力,應給予發展的機會。例如,學校可依學校特色,或學生之興趣與能力,商請校內、校外教師彈性開設相關電腦、網路課程,或者美術、音樂、體育、工藝設計類等外加式課程,俾能發揮資源班課程之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