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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北市豆製品抽驗 4分之1防腐劑過量

發表于: 2013/07/08


作者: 健康醫療網/林宜慧報導 | 健康醫療網 – 2013年7月8日 下午3:10
健康醫療網/林宜慧報導)豆製品超量添加苯甲酸、雙氧水等防腐劑及殺菌劑情形屢見不鮮,台北市衛生局進行今年第2波豆製品檢驗,共計抽驗34件豆干、豆腐及豆干絲,結果8件防腐劑含量超標,以苯甲酸超量、過氧化氫(雙氧水)殘留為主要違規項目。其中在成德市場菜店更驗出兩件豆干兩項標準都違規,來源皆為濱江市場暐瑞商行。
北市衛生局針對市內傳統市場、市場周邊攤販、超市、賣場、餐飲店等場所,抽驗共34件豆製品,其中豆干產品有1件苯甲酸超量(標準:0.6g/kg以下)、1件過氧化氫殘留(標準為不得添加),另兩件兩項皆違規;豆腐產品中3件違規添加苯甲酸(標準為不得添加);另1件豆干絲檢出過氧化氫殘留。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表示,不合格產品來源除1件為新北市,已移請新北市衛生局處辦,其餘7件來源台北市者,衛生局正陸續追查來源,若證實違規,可依法處分製造業者新台幣3-300萬元罰鍰,若販賣業者無法提供產品來源,則依同法處3-300萬元罰鍰。
邱秀儀說明,防腐劑苯甲酸進入人體後,9-15小時內可從尿中排出,但食用過量會刺激腸胃引起胃痛,也對影響肝、腎功能;因豆皮豆干類製品屬休閒類食品,可限量添加0.6g/kg以下,但豆腐、豆漿類產品食用量較高,不得使用。
過氧化氫(雙氧水)作為食品殺菌劑,有漂白、防腐效果,吃多可能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其強烈氧化力恐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食用級過氧化氫可在用量標準下添加於魚肉煉製品及豆類製品,但不得殘留,而麵粉及其製品則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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