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上
阿摩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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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國考有爭議重閱卷 擬採不告不理

發表于: 2013/07/11


國家考試競爭激烈,如果有落榜考生提出行政訴願或訴訟、做出判決後,考選部通常會把全體未錄取考生的考卷、全部重新評閱,過去三年有超過上百名的考生、因此補錄取;像是前歌手__葉蔻先前報考中醫師特考翻案、就連帶造福了其他九個考生。但是為了避免造成補錄取的名額太多,考選部現在打算修改規則,只針對提出訴訟的考生重新閱卷。但是有考生反問、不告就不理、這樣的考試公平嗎?
前歌手葉蔻七年前報考中醫師特考差一分落榜,而與考選部打行政訴訟官司,進行了6次訴願,3次重新閱卷,最後贏了官司,包括葉蔻在內的十位考生都獲得錄取,是國考翻案成功首例。
因為別人打官司,卻意外上榜,過去三年共有103人。部分考試委員及學者認為,考生提訴訟,補錄取的對象卻擴及其他沒提訴訟的考生,不符合行政救濟的原則。因此考選部研擬未來的國考行政訴訟案,將採不告不理,重閱考卷,也將只限於提訴訟的考生。
==考選部長董保城==
救濟制度就是這個原則
誰告誰理嘛 如果我們
把別人卷子也拿出來閱
會引起整個考試的
公平性還有安定性等等
應該個案救濟
不告不理的原則
考選部這樣的規劃,國考補教業者表示,過去曾協助多位在國考成績上有疑慮的考生經驗來看,許多考生處於相對弱勢,並不會積極與考選部打行政訴訟官司,如果試卷的重閱及補錄取範圍,採不告不理的方式,有違考試公平的原則.
==國考補教業者 張家旗==
很少有考生
有這樣子的能力跟時間
再去做這麼長時間的行政訴訟
這個其實相對來講
考生其實是相當弱勢的
考選部希望閱卷範圍限定在提起行政爭訟的當事人,而非全體考生.不過,考試院仍有疑慮,認為制度一旦改變,將涉及不少考生權益,因此將全案送請考試院會討論決定.
林俊賢 吳嘉堡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