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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無法專注就是過動兒? 醫師:錯!有嚴格標準來判斷

發表于: 2012/05/17




uho-logo-106x27_074222.jpg優活健康網 – 2012年5月17日 上午10:30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隨著育兒資訊發達,「過動兒」受到社會重視,但也常引起家長恐慌,只要小孩太好動,就會擔心是過動兒。馬偕醫院兒科黃瑽寧醫師在《請你這樣跟我過2:把孩子教好不容易》書中提到,有個幼稚園小朋友因為好動,無法專注地上課,於是老師用七巧板積木排出幾個形狀,要小朋友跟著照排。小孩排不出來,老師就說小孩有過動的可能。黃瑽寧醫師強調,「過動兒」真正名稱叫做「注意力缺失過動症」(ADHD),在醫學的研判上有非常嚴格的診斷標準,不能用這麼簡單檢測就下判斷。



黃瑽寧醫師表示,依據美國精神科學會的診斷標準,在臨床上「過動兒」需要滿足9項臨床症狀中的6項,持續達6個月以上,且會在2個以上場合出現,同時年齡也必須在國小以上,才能判定是不是真的屬於過動症。所以幼稚園的小孩子,甚至只有2、3歲的幼童,基本上只能說是好動,或是有一點過動傾向,並不能據此就直接說他就是過動兒,更不能拿七巧板來當做檢測的工具。



黃瑽寧醫師強調,希望所有家長和教育者要注意,「過動」這兩個字現在似乎已經被濫用了。只要孩子在課堂上不專心上課,或是會影響到上課秩序的時候,老師就會輕易地把孩子丟進「過動」的垃圾桶裡去,動不動就要家長帶孩子去檢測,然後在孩子身上貼標籤。這樣有可能會影響孩子和家長一輩子的心理,千萬要謹慎小心。



黃瑽寧醫師提醒家長,其實並不是因為孩子「好動」,而是大人「好靜」。父母白天上班或是忙著做家事,體力精神都很疲累了,想喘息一下時,孩子卻靜不下來。因此,有時候換個角度欣賞孩子,多鍛練自己的體力,跟得上孩子的活力,孩子的活潑就不該是讓父母傷腦筋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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