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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條 不受理判決
刑訴法第302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一、曾經判決確定者。二、時效已完成者。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已刪除】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為免訴判決? (A)被告死亡者 (B)犯罪後之法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