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本法所稱行政程序,係指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
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等行為之程
序。
【已刪除】下列何者非行政程序法之用語? (A)行政規則 (B)行政計畫 (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