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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優耳聽力損失在五十五至六十九分貝者,為
(A) 輕度等級
(B) 中度等級
(C) 重度等級
(D) 全聾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陳孟微 大二下 (2011/05/13)
(1)輕度聽障: 優耳聽力損失在 55~69 分貝者。 (2)中度聽障: 優耳.....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Via Tseng 國三下 (2012/03/18)

(輕度:25--39分貝   中度:40--59 重度:60--89  全聾:90以上) →在<特殊教育法細則>中已被刪除
<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只寫:聽覺障礙學生:優耳語音頻率聽閾達25分貝以上者。

           

               

               

7F
傅傅 高三下 (2013/04/07)


民國 101 年 09 月 28 日 <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第 5 條本法第三條第三款所稱聽覺障礙,指由於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功能異常,致以聽覺參與活動之能力受到限制者。 前項所定聽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接受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之五百赫、一千赫、二千赫聽閾 平均值,六歲以下達二十一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二十五分貝以上 。 二、聽力無法以前款行為式純音聽力測定時,以聽覺電生理檢查方式測定 後認定。

8F
113就是要上榜 國三上 (2016/01/25)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民國 102 年 09 月 02 日
第 5 條 本法第三條第三款所稱聽覺障礙,指由於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功能異常 ,致以聽覺參與活動之能力受到限制者。 前項所定聽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接受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之五百赫、一千赫、二千赫聽閾 平均值,六歲以下達二十一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二十五分貝以上 。 二、聽力無法以前款行為式純音聽力測定時,以聽覺電生理檢查方式測定 後認定。

【已刪除】優耳聽力損失在五十五至六十九分貝者,為 (A) 輕度等級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