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 依現行法令規定,教師得組織及加入下列何種團體?(A)工會 (B)..-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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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Peiyi Chen 高三下 (2014/05/24)
☆ 工會法(民國99年06月23日) 第 4 條 Ø 勞工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 Ø 現役軍人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不得組織工會;軍火工業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 Ø 教師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 Ø 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結社組織,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6 條 Ø 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但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工會: (1) 企業工會: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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