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9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罪行為有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的區別,下列四人的言談中,何者的說法正確?
(A)小雪:非告訴乃論之罪在檢察官發覺犯罪情事後可逕行處理
(B)小美:非告訴乃論即為公訴罪
(C)小光:告訴乃論之罪即為自訴
(D)小梅:告訴乃論之罪沒有時效限制
統計: A(741), B(224), C(60), D(13), E(0) #1228450
詳解 (共 5 筆)
摘自 郭凌豪律師說明(我覺得寫得很清楚^^)
公訴、自訴是以訴訟程序由何人起訴區分,由檢察官起訴而擔任原告者,是為公訴;非由檢察官起訴,而是由自訴權人自行起訴並擔任原告者,是為自訴。
易言之,公訴乃透過檢察官而提起之刑事訴訟;而自訴即自訴權人(被害人或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自己提起的刑事訴訟。
此外,我國法律並未規定告訴或非告訴乃論只能提起公訴或者自訴。意即告訴乃論之罪,仍可能由檢察官提起訴訟並依公訴程序進行(且一般情形皆如此),當然也有由自訴權人自己起訴(即自訴)之可能;而非告訴乃論之罪,亦為如此。
因此,以公訴罪或非公訴罪來區分刑法上之犯罪,是不當之概念,應以「告訴乃論」或「非告訴乃論」加以區別方妥。而且不論是「告訴乃論」或是「非告訴乃論」之犯罪,都有由檢察官依公訴程序起訴,或由自訴權人依自訴程序起訴並由法院加以審理之可能。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罪行為有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的區別,下列四人的言談中,何者的說法正確?
首先,要先作字顧名思義。字的拆解
告訴:就是跑去告訴別人的意思。告訴警察機關、檢察官。
乃論:才來討論(起訴到法院來討論)
合起來就是:甲跑去告訴警察機關、檢察官 才(乃)要起訴。-----解1.(也就是不告檢察官,檢察官就不理的事情)
非:不是、不(用)
非+告訴乃論:不是(用)有人跑去告訴警察機關、檢察官才要起訴。-----解2(沒人跑來告訴,也要起訴)
(A)小雪:非告訴乃論之罪在檢察官發覺犯罪情事後可逕行處理 ----代入2
===>不用有人跑來告訴檢察官,才要起訴的罪=檢察官發覺犯罪情事後可逕行處理
對的。
(B)小美:非告訴乃論即為公訴罪
公訴罪包含告訴乃論罪 和 非告訴乃論罪。
你跑去告訴檢察官,當然就是公訴。
(C)小光:告訴乃論之罪即為自訴
你都跑去告訴檢察官,那就是要公訴了。不然自訴就好了……。
所以是錯。不是自訴乃論罪=自已去向法官說才討論的罪。(不過應該沒有這一種東西,要求自已向法官說)
自訴乃論罪才是自訴(應該不存在)
(D)小梅:告訴乃論之罪沒有時效限制
有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