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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已刪除】102年 - 102年地方五等考試-五等公民#47562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已刪除】102年 - 102年地方五等考試-五等公民#47562

年份:102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已刪除】20 明偉為國立大學的學生,因參與反學費高漲遊行並發表談話,被校方認定影響校譽,經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 開會討論,且在沒有通知明偉到場的情況下,即作出記大過的處分,明偉表示不服,想透過法律途徑進行 權利救濟。針對上述情況,若依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校方進行行政處分前,應給予明偉有陳述意見的權利
(B)校方有維護校譽與管教學生的責任,故此行政處分並無不當
(C)若明偉不服學校的行政處分,可直接向學生自治會提出申訴
(D)學校並未侵害明偉的學生身分,故明偉僅可向教育部提出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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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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