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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美術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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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109年 - 臺北市 109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視覺藝術科 #8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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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已刪除】109年 - 臺北市 109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視覺藝術科 #85634 |
科目:
教甄◆美術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已刪除】109年 - 臺北市 109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視覺藝術科 #85634
年份:
109年
科目:
教甄◆美術專業
【已刪除】21.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藝術領域課程時間分配與科目組合,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國民小學第二學習階段是三年級和四年級
(B)國民小學第三學習階段是五年級和六年級
(C)國民小學藝術領域學習,內容應包括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
(D)國民小學以分科教育為原則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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