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已刪除】113年 - 113 營站預算、會計、審計、決算、統計及國庫法題庫 201-250#123697
年份:113年
科目: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224. 各級政府主計機關為統計目的需要,向各該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要求提供統計之資料,各機關除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外,各機關 (A) 應予配合 (B) 可不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