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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美術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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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109年 - 臺北市 109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視覺藝術科 #8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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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已刪除】109年 - 臺北市 109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視覺藝術科 #85634 |
科目:
教甄◆美術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已刪除】109年 - 臺北市 109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視覺藝術科 #85634
年份:
109年
科目:
教甄◆美術專業
【已刪除】2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藝術領域》實施要點明示,教材編選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教材編選應與學生之生活經驗連結,透過真實體驗循序漸進
(B)引導學生學習媒材、技法、構成要素、形式原理、符號概念與藝術鑑賞等知能,並鼓勵學生創意表現與多元思考
(C)教材編選能適時引導學生參與當代藝術世界
(D)避免接觸校外藝術工作者,依階段發展校園環境藝術學習特色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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