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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保險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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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107年 - 107春 壽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保險法規#8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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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已刪除】107年 - 107春 壽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保險法規#80968 |
科目:
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保險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已刪除】107年 - 107春 壽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保險法規#80968
年份:
107年
科目:
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保險法規
【已刪除】23. 按我國現行保險法複保險之規定,要保人負有通知義務,試問:要保人故意不為 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法律效果為何?
(A) 保險人得解除契約
(B) 保險人得終止契約
(C) 保險契約無效
(D) 需視主觀意圖而定,如果只是單純故意不通知,則保險人僅得終止契約;如 果意圖不當得利,則保險人得解除契約且不用返還保險費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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