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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和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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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104年 -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104 年新進職員甄試試題-行政程序法#55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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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已刪除】104年 -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104 年新進職員甄試試題-行政程序法#55694 |
科目:
民法和行政程序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已刪除】104年 -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104 年新進職員甄試試題-行政程序法#55694
年份:
104年
科目:
民法和行政程序法
【已刪除】29. 下列何事項不須公告及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A)行政機關將其權限一部分,委由下級機關執行
(B)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將其權限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
(C)上級機關將其權限委由地方自治團體辦理
(D)行政機關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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