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 警察人員根據警械使用條例使用警械,致第三人受傷時,其醫療費或慰撫金..-阿摩線上測驗
2F Sergeant911 高三下 (2022/01/02)
第11 條 (依法使用警械致人傷亡之醫療費、喪葬費、慰撫金、補償金之規定) I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II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III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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