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6.關於憲法之修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立法院決議修改之
(B)修正案提出後,應公告一年
(C)由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決議提出
(D)應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 B(11), C(31), D(133), E(0) #1261477

詳解 (共 1 筆)

#1340186

修憲程序: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