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0.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
同,稱為:
(A)作為犯
(B)不作為犯
(C)既遂犯
(D)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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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0), B(987), C(81), D(30), E(0) #971737
統計: A(170), B(987), C(81), D(30), E(0) #971737
詳解 (共 2 筆)
#2457195
作為犯:犯罪行為之成立,是以行為人有一定之積極行為而非消極作為行為。
例如行為人以手刃被害人而成立刑法第271條之殺人罪。
不作為犯: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例如母親故意不餵乳致其嬰兒餓死,該母親即以「不餵乳」之不作為而觸犯刑殺人罪。
既遂犯:實行犯罪行為,已發生或已具備預期之結果,而完成構成犯罪要件之全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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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459
刑法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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