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1 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關提出抗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抗..-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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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Shrila 大四下 (2021/08/24)
刑事訴訟法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其第二審法院所為裁定,不得抗告。(D) 抗告期間,除有特別規定外,為五日,自送達裁定後起算。(A)但裁定經宣示 者,宣示後送達前之抗告,亦有效力。 提起抗告,應以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提出於原審法院為之。(B) 原審法院認為抗告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或法律上不應准許,或其抗告權已經 喪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可補正者,應定期間先 命補正。 原審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者,應更正其裁定;認為全部或一部無理由者, 應於接受抗告書狀後三日內,送交抗告法院,並得添具意見書。 抗告無停止執行裁判之效力。但原審法院於抗告法院之裁定前,得以裁定 停止執行。(C) 抗告法院得以裁定停止裁判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