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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諮商輔導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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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105年 - 台北市國小教師甄試-輔導科#5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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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已刪除】105年 - 台北市國小教師甄試-輔導科#53048 |
科目:
教甄◆諮商輔導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已刪除】105年 - 台北市國小教師甄試-輔導科#53048
年份:
105年
科目:
教甄◆諮商輔導專業
【已刪除】43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02 條,父母或監護人若未禁止兒童下列行為,主管機關得命令其接受四 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
(A)施打毒品
(B)飲酒
(C)使用網路達兩小時以上
(D)抽菸、吃檳榔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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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智障豬
B1 · 2017/02/23
推薦的詳解#1638262
未解鎖
這法條內容超急繁瑣,整理出來真不容易。-...
(共 109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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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要相信自己!!!!
B3 · 2022/05/02
推薦的詳解#5441630
未解鎖
要特別注意性剝削是八小時到五十小時˙...
(共 48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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